2018年教育部和中央政法委卓越计划2.0中又提出了双语法治人才的概念,即熟练运用至少一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从事法治实务工作的专门人才。
相反我还要感谢童先生,正是他对公共利益的运用,对公共利益的重视,让我重新检视关于公共利益的文献,发现其中大有文章可做。现在我们按照这个收窄的尺度,公共利益是绝大多数人或多数人共有的利益,这样的公共利益有吗?我们要说,有,但并不多。
我们下面的讨论就以这个界定为基准。凡这一点做得不好的,在短时间内就会覆亡。如果国家或权力只为统治阶级服务,这样的国家就是一个畸型的国家和行将灭亡的国家。因此,说国家只是为统治阶级服务的,这是一个误判,应该说,国家是为全体人民服务的。另一种情形是以我们现在主流的历史观认定,过去的一切国家和制度,都是由剥削阶级主导的,都是带有剥削性和压迫性的国家与制度,都是为剥削阶级或统治阶级的利益服务的。
而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它存在的物质条件在旧社会的胎胞里成熟以前,是决不会出现的。尤其考虑到这里是以国为单位,在一个地区,一个行业是公共利益的事,放在全国范围内,就未必是。(3)以政府财政预算等公共资源、公共财产为其物质承载体。
在古代中国,这个根或本是道德,这也是正的一方面,却亦非尽美。废置无度则权渎,赏罚下共则威分。我们先看看童先生对现代权力的界定。《荀子·正论》权力是以天下为己任的,至大至众,至强至重,至辨至明,备道全美。
看他的法学论文,考证之博,溯源之深,条分缕析,细致入微,让人难望项背。而《说文解字》主要讲字形、字源、字音,不涉及别的,不只权字,其他字亦同,一两句话解释,无衍义。
从这个意义上讲,权威是披着合法和正当外衣的权力。[9]童先生化了很大的功夫,从先秦文献到近代文献,从最早的字典《尔雅》、经由《说文解字》、《字汇》、《正字通》等,到晚近的《康熙字典》,并联及外国人编的《华英字典》等,把中文权字与现代权力的偶合之处一一拈出,在字里行间,我们看到这样的脉络:不容忽视的是,正是该词典(指《康熙字典》)对‘权柄的这一安排,使得后来英国传教士、汉学家马礼逊和他的《华英字典》系列可以将英文power(还有authority)在很大程度上与之对应起来,从而为权字向现代中文法学基本概念的演进提供了契机和动力。[7]把这两个定义合在一起,可以这样表述:权力是国家机关行使的合法的强制性的力量。[4]总体上看:‘权力是一定社会的公共机关或居于管理或统治地位的人以公共利益的名义合法行使的强制性控制和支配力量。
《荀子·大略》 从以上诸子对权力的界定,我们看到:客观、公平、正义、稳定、合法、无私、强大,尽在中国古典权力的含义中,于西方现代的权力不遑多让。至大也,非至辨莫之能分。但是《春秋》是《春秋》,《春秋左传》是《春秋左传》,《春秋》是编年史,起讫时间是BC722-BC481,其中未有权字。前面我们已经说了,春秋以前的文献作权力解的权字几乎没有,当然也就没有对权力的界说。
其实,中国的古典政治是有这个传统的,《尚书·洪范》早就有言:无偏无党,王道荡荡。权力作为国家管理、政治行使的力量,必须要不偏不倚、公道正直。
一曰反常,还加注‘孟子曰:执中无权,犹执一也等语(《说文解字·卷六·木部》)。此三至者,非圣人莫之能尽。
上下之称平,则臣得尽其力,而主得专其柄。如果这个法律由纳粹德国制定,这个合法的权力就有种族灭绝的残忍。或者我们用童先生更满意的权力是一定社会的公共机关或居于管理或统治地位的人以公共利益的名义合法行使的强制性控制和支配力量。春秋之后诸子百家蜂涌而出,权力解的权字也屡见不鲜。故听言不参,则权分乎奸。或有些微不足,拾遗补阙,能更趋完美。
[11]权字的上述第六、第七两重意思[12]中包含较多合法公共强制的成分,它们为权字在19世纪初与西文,特别是英文名词power,authority形成含义对应关系和互译奠定了本土语言基础。这在历史上都曾是事实。
权字在先秦两汉都不是社会生活中的常用字。注释: [1] 童之伟:法权说对各种‘权的基础性定位——对秦前红教授批评文章的迟到回应载爱思想网2021.3.5 [2] 童之伟:法权说对各种‘权的基础性定位——对秦前红教授批评文章的迟到回应载爱思想网2021.3.5 [3] 童之伟:中文法学之‘权力源流考论载爱思想网2021.11.16 [4] 童之伟:中文法学之‘权力源流考论载爱思想网2021.11.16 [5] 同上。
法在中国是一个较低的层级,它只是用。总评 童之伟先生是我敬佩的学者,他在法苑深耕三十余载,兹兹念念,为中国法学的自立自强殚精竭虑。
从《尚书》到《汉书》,权字在先秦两汉文献中总使用量413次,其中356次是权力含义,约占86.2%。法权说设立的这三条权力识别尺度,最根本的是其中第三个尺度。墨子说:于所体之中,而权轻重之谓权。这一定义,来界定现代权力,在童先生看来,它来源于西方。
[5] 以上童先生对现代权力的界定,带有中国元素,突出了公共利益(我认为这一点是童先生特别强调的),撇开这两点,和西方流行的政治学教材中关于现代权力的定义,是很贴近的,童先生常用power、authority译作中文的现代权力,在安德鲁·海伍德的《政治学》中如此说:权力(power),在政治学中,权力通常被视为一种关系,也就是以非他人选择的方式对其施加影响的能力。而管仲早于左丘明,是春秋时代人,若《管子》真是管仲写的(这一点学术界多疑问),则作权力解的权字首发应在《管子》,不在《左传》。
《孟子·梁惠王上》的权,然后知轻重。现于《尚书》《论语》《孟子》《周礼》均为0次。
以上这种所谓的西方的现代的权力,在中国古代真的没有吗?童先生认为没有。见童之伟:‘权字向中文法学基础性范畴的跨越载爱思想网2021.11.29 [13] 童之伟:‘权字向中文法学基础性范畴的跨越载爱思想网2021.11.29 [14] 同上。
《荀子·正名》权力之正(或可称正直、正义、正当),是以道为根本的,离开道的权力,不知其可。[8] 童之伟:中文法学之‘权力源流考论载爱思想网2021.11.16 [9]童先生认为: 此前的汉语字典中权字包含的权势、权柄内容,主要指客观存在的强制力、影响力,没有或少有合法、正当的含义,而19世纪上半叶英文法学著作中指称法现象的power,尤其是其法学近义词authority,有较强的合法、正当的意味,可区分于violence,force等单纯指称暴力的名词。[6] (英)安德鲁·海伍德著,张立鹏译:《政治学》(第二版),第13页,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这里的咬文嚼字,不是在玩文字游戏,而是要揭示以大家,中国古代政治文献中的权力,是和上述第一义第二义的权紧密联系、直接衍生的,具有称物平施、公正允当的内蕴。
[10]权字同西文尤其是拉丁文、法文相关词语的含义在词典水平上的对接和获得dominium(统治)、auctoritas或auctoritat(权威)含义,是它走向广阔中文法学空间的第一块里程牌。童先生自己也说权字在先秦两汉文献中总使用量413次,其中356次是权力含义,约占86.2%。
[14]总体说来,至19世纪中叶,权字的含义形成了内承先秦两汉,外接欧美的格局,其指称范围和内容已经十分接近现代中文法学意义的权力概念。既然如此,我辈追步犹恐不及,怎能再生疑窦呢? 在下是这样考虑的,于公而言,如此重大的理论,当要经受多方的验证,验证为真,只会更显其光辉。
《尚书·吕刑》这里的权有上述的第一义和第二义。[18]用这样的道作为中国古典权力的根本,我想应胜于西方现代的权力。
文章发布:2025-04-05 20: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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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嘎